红点平台所有权与运营权,均归属于菠萝青科技(澳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菠萝青科技”)所有。

会员同意“红点用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后,即表示会员愿意此次及其后使用红点平台服务时均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如会员使用红点平台服务即视为会员已阅读并同意本条款规则的约束,届时会员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对会员问询的解答、不理解本条款内容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会员理解并同意,红点平台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的更新及本协议的规定及商业因素,对本协议不时地进行修改更新并在红点平台公示或向会员的账号推送通知消息。如会员继续使用红点平台的服务,即表示会员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协定和规则。

本协议适用于网页端、移动客户端(包括IOS、安卓及已有或未来将新增的任何其他移动客户端)等各类平台。

一、定义

1.1 红点平台App:红点平台App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新型消费积分平台。会员通过使用红点平台App“先享优惠,再获积分”,即会员在合作商家消费时可享红点平台的优惠折扣,当会员成功消费支付后,相应的红点积分即时奖赏到会员的电子账户中,会员可随时随地使用积分抵扣消费金额。

1.2 红点积分(PRed):红点积分(PRed)是基于区块链的积分。会员成功赚取的每一个红点积分(PRed),红点平台都会自动在银行账户中存入1澳门元,即1个红点积分(PRed)恒等于1元澳门元(MOP 1:1PRed) 。红点积分(PRed)可直接抵扣消费金额,也可赠送给其他红点会员。

1.3 会员:是指下载、注册、使用红点平台App服务、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4 会员账号:会员注册成功,将得到会员账号和密码,并对以此组用会员账号和密码登入系统后所发生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会员的手机区号与号码为会员账号的唯一凭证。

1.5 红点账户:为区块链红点积分(PRed)钱包账户。自会员创建其会员账号,平台将会同步生成其唯一红点账户,主要用于管理红点积分(PRed)。会员的红点账户与红点积分(PRed)长期有效,当会员账号被注销/冻结,其红点账户与红点积分仍然存在但无法使用。

1.6 合作商家:指通过红点平台App发布商家资讯、与红点平台共同确认提供给红会员的优惠折扣、与菠萝青科技有合约关系的商业主体。

二、平台服务内容

2.1 红点平台App向会员提供如下服务:

2.1.1 红点平台运用自己的系统,为会员提供商家信息、消费信息、优惠折扣信息等网络服务。

2.1.2 会员通过红点平台App成功消费支付后,获取相应的红点积分(PRed)。

2.1.3 会员通过红点平台App使用红点积分(PRed)抵扣消费金额。

2.1.4 会员通过红点平台App赠送以及接收红点积分(PRed)。

2.2 红点平台只能为已开通服务的城市提供服务。

2.3 会员应自行准备如下设备并承担如下费用:

2.3.1 上网设备,包括并不限于手机、电脑或者其他上网终端及其他必备的上网装置;

2.3.2 上网开支,包括并不限于网络接入费、上网设备租用费、手机流量费等。

2.4 会员需同意提供的注册资料符合如下要求:

2.4.1 确保提供个人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

2.4.2 个人资料如有任何更改,会员应及时更新。

三、服务的提供、修改及终止

3.1 会员在接受红点平台各项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红点平台推送的各类信息服务。会员同意红点平台拥有通过信息推送、平台公示、短信、电话、邮件等形式向会员告知信息的权力。

3.2 红点平台保留随时修改服务内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会员或任何无直接关系的第三方负责。

四、会员信息的管理及限制

4.1 会员知悉、理解并同意,红点平台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可能涉及收集、存储、使用、共用和保护会员的个人资讯。在会员使用红点平台服务时,会员同意红点平台依据《红点平台隐私政策》的规定执行相关个人资讯的收集、处理、使用和共用。红点平台为履行法定义务并公共当局(包括司法当局及行政当局)的要求,向其提供会员在红点平台填写的注册资讯和发布记录等必要资讯。

此外,会员知悉并认可:红点平台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而向会员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红点平台同等的保护会员隐私的责任,则红点平台依法向公共当局作出通知或取得许可有权将会员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另外,在不透露会员隐私资料的前提下,红点平台有权对与会员帐号相关的整个资料库进行分析并对相关的资料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4.2 会员帐号被注销或会员被终止使用红点平台后,红点平台将没有义务为会员保留或向会员披露帐号中的任何资讯,也没有义务向会员或第三方转发任何会员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资讯。

4.3 会员同意,红点平台停止向会员提供服务后,红点平台仍享有下列权利:

4.3.1 继续保存会员未及时删除的注册资讯及使用红点平台的服务期间发布的所有资讯至法律规定的记录保存期满。

4.3.2 会员在使用红点平台的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条款和/或服务规则的行为,红点平台仍可依据本条款向会员主张权利。

4.4 会员在通过红点平台进行线上发布任务事项资讯等活动时,涉及会员的真实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隐私资讯的,红点平台将予以严格保密,除非得到会员的授权或法律法规、本条款另有规(约)定外,红点平台不会向外界披露会员的隐私资讯。

五、会员权力

5.1 会员选择成为红点注册会员后可自行修改头像与昵称。会员的头像与昵称的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符合网络道德。

5.2 会员有权在红点合作商家享受优惠折扣、通过红点平台成功消费支付后,依照平台规则获取相对应的红点积分(PRed)。

5.3 会员通过红点平台成功消费支付后,可以通过红点平台手机会员端查询所有的消费记录以及进行例如申请退款请求等操作。

5.4 会员有权参与红点平台发起和组织的各项线上、线下活动,并获得折扣或红点积分(PRed)等奖赏。

5.5 会员有权管理自己的红点账户,自行选择使用红点账户中的红点积分(PRed)直接抵扣消费金额或赠送给其他红点会员。

5.6 会员有权按照红点平台规定,邀请好友成为红点平台会员并赚取佣金。

5.7 会员有权按照红点平台规定,享受红点平台提供的其他各类服务。

5.8 会员有权选择通过联系红点平台客服注销其会员账号,需注意会员账号一旦注销将无法恢复,请慎重操作。

六、会员义务

6.1 会员应谨慎合理的保存、使用其会员账号和密码,并对通过会员帐号和密码实施的所有行为、活动及事件负全责。会员若发现任何不当使用会员帐号或存在安全性漏洞等其他可能危及会员帐号安全的情况或帐号存在安全性漏洞等情况,应立即联系红点平台客服。

6.2 为保障相关账号安全,未经红点平台书面同意,会员不应将其会员账号转借他人使用,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红点平台保留拒绝提供服务、冻结或注销会员账号或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可要求会员对红点平台遭受的损失请求损害赔偿。

6.3 会员同意自行承担使用网路服务的风险,红点平台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不进行担保;对在红点平台上以及第三方合作得到的任何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6.4 会员知悉并同意,会员可按照商家详情页面展示的消费奖赏(如20MOP=>1PRed表示:每消费20MOP可赚取1PRed)的积分比例赚取消费奖赏,同时还可赚取随机比例的动态奖赏。需注意若会员选择使用红点积分(PRed)直接抵扣部分或全部消费金额的情况下,该金额部分不会产生新的红点积分(PRed)。会员只有使用非红点积分(PRed)支付消费金额的部分才能获取相应红点积分(PRed)。

6.5 会员理解并同意,红点平台不能亦无法监控所有合作商家具体的产品或服务品质,故对于合作商家提供产品或服务品质问题导致会员的损失或者与会员发生的纠纷,红点平台不予承担责任。会员应及时直接与红点商家协商解决,红点平台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视乎情况给予必要的协助。

6.6 会员理解并同意,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红点平台均不对由于互联网正常的设备维护,互联网路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骇客攻击、病毒侵袭、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6.7 会员承诺使用红点平台所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应从事如下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影响正常服务之提供或损害他人合作利益的行为:

6.7.1 不应利用红点平台或相关服务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政治稳定、泄漏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第三方的合作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利用网路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资讯。

6.7.2 不应制作、发布、复制、查阅和传播、存储、连结下列资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捏造、散布谣言,侵犯他人权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 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违背当地风俗习惯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6.7.3 不应从事下列危害电脑资讯网路安全的活动:对网路服务及相关软硬体设施进行破解、破坏、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对电脑资讯网路中存储或者传输的资料和应用程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使用软体或硬体等方式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电脑系统;故意制作、传播电脑 病毒等破坏性程式的;其他危害电脑资讯网路安全的活动。

6.7.4 不应擅自复制和使用网路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档。除相关著作权人明示同意,不应在网路中擅自破解、传播、下载或复制第三人享有著作权的软件或进行其他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财产权的活动。

七、知识产权

7.1 红点平台所展示的各运营系统由红点平台自主开发、运营提供技术支援,并对红点平台服务的开发和运营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资料和资讯等享有全部权利。红点平台提供各项服务时所依托软体的著作权、专利权,所使用的各项商标、商业形象、商业标识、技术诀窍,其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各项相关权利均归菠萝青科技所有。

7.2 菠萝青科技拥红点平台内容及资源的版权,享有对红点平台内所有协议、声明、规则的修改权与解释权;未经菠萝青科技的书面许可,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红点平台的任何部分进行发表、复制、转载、更改、引用、链接、下载或以其他形式进行使用,或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获取红点平台任何内容的渠道,否则红点平台将立即终止该会员的平台使用资格,且任何第三方必须按照菠萝青科技的要求,归还或销毁使用红点平台的内容所创建的资料的任何副本,并承担菠萝青科技因此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民事及行政责任。

八、争议解决

8.1 如会员与合作商家发生任何争议,红点平台可在法律法规要求的范围内协助会员与合作商家之间争议的协商调解。会员同意,红点平台有权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争议双方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必要方式通知对方。此外,会员有权通过司法或执法机关要求红点平台提供相关资料,但会员理解并同意,红点平台无任何义务对会员与合作商家之间的任何争议承担任何责任。

8.2 若会员与红点平台因本条款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采用澳门法院为管辖权机构。

8.3 因会员使用红点平台服务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争议、权利主张或其它事项,概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法律办理。

如会员对本条款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在工作时间联系红点平台客服部门(电话:+85362926655;邮箱:cs@pineapplec.com)。